邹禄彬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制度》(第85号提案)收悉,现将涉及我局的工作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本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按规定,学校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预防、控制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健康与学校教学秩序,我局每年定期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防控行动,同时通过加强疫情监测、开展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水平。
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持续推进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监测预警
全面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与审核分析制度,指导县疾控中心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情况,强化对学生、幼儿、流动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学校传染病流行趋势,提出相应预防控制措施。
二、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学校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根据疾病流行趋势,及时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同时发挥健康副校长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入校开展健康讲座、观看宣传视频、发放科普资料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矩阵作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不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三、加强监督执法
指导县疾控中心常态化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校(园)传染病防
控工作的组织建设、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健康教育等落实情况。针对不足的地方,组织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卫生技术指导,切实保障校园卫生安全和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 雄
联 系 人:张 妍
联系电话:24831113
电影天堂 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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