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樟村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实施计划的函》(塘政〔2025〕172号)、《关于申请将小洲村、黄埔村、蕉坑村、九老村等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函》(葛政〔2025〕158号)、《富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富泉乡力华村扶贫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生成新项目的函》(富政〔2025〕80号)、《关于岭路乡寨下脱贫村2023 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变更的请示》(岭政〔2025〕108号)、《关于赤锡乡双桂村项目资金调整使用的函》(赤政函〔2025〕50号)、《梧桐镇关于三富村财政衔接资金结余生成新项目的函》(梧政〔2025〕189号)、《关于梧村村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报告》(洑政〔2025〕74号)、《关于申请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及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用于岐峰村、岭兜村竹木加工厂(三期)项目使用的报告》(长政〔2025〕83号)、《关于申请调整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用途的报告》(东政〔2025〕43号)、《关于官村村项目资金调整使用的报告》(盘政〔2025〕133号)、《关于下洋村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调整使用的报告》(丹政函〔2025〕7号)收悉,现公示如下:
1、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财农(指)〔2024〕109号)文件,塘前乡大樟村村集体农田灌溉渠道修缮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项目预计结余4.9万元(以最终结审金额为准)。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塘前乡大樟村弱电下地改造工程。
2、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2〕113号)、《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2〕141号)、《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财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23〕27号)文件,葛岭镇小洲村乡村生活休闲旅游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结余资金6.8485 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2〕225号)文件,葛岭镇小洲村五处灌溉渠道修复工程,补助资金10万元,结余资金0.275484万元。两项共结余7.123984万元。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小洲村庭院经济项目(管网提升工程)。
3、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1〕43号)、《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1〕44号),《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21] 339号)文件,葛岭镇黄埔村“烂尾楼”修缮后出租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结余资金4.1246万元,同意用于综合楼内部修缮二期工程项目。
4、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2〕113号)、《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2〕141号)、《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财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23〕27号)文件,葛岭镇蕉坑村休闲垂钓基地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结余资金5.0025万元,同意用于九溪尾护岸修复及河道清理项目。
5、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财农指〔2023〕200号)文件,葛岭镇九老村百香果基地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结余资金10.9741万元,同意用于九老村濑头坑漫水路生产便道建设。
6、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2〕113号)、《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2] 141号)、《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财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23]27号)文件,富泉乡力华村光伏电站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结余资金约15.8万元,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力华村集体资产闲置房屋及周边环境修缮改造提升项目。
7、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财农指〔2023〕200号)文件,岭路乡寨下村溪中枇杷产业、康养中心提升项目及寨下村康养中心软装设施采购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结余资金4.4692万元。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寨下村康养中心提升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8、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1〕43号)、《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1〕44号),《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21] 339号)文件,赤锡乡双桂村投资电影天堂
赤锡乡龟岭田园生态果蔬专业合作社,参加双桂龟岭状元葡萄园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结余资金5万元。同意将结资金用于建设乡村振兴创客室。
9、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3〕33号)文件,梧桐镇三富村光伏建设、三富村小喜机自然村机耕路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项目经结算审核后仍有结余资金。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三富村至小喜自然村道路工程项目。
10、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3〕33号),洑口乡梧村村三产融合项目、梧村村坝头坂到坑门头道路硬化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结余资金36.6万元。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梧村村车濑洋自然村机耕路建设硬化项目、横山岐自然村机耕路塌方修复硬化项目。
11、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21〕281号)文件,长庆镇(岭兜村、岐峰村)岐峰村新建毛竹加工厂项目,补助资金30.5万元,已完成支出 28.9699 万元,结余资金1.5301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3〕33号),长庆镇岭兜村、岐峰村竹木加工厂(二期)项目,补助资金共60万元(岐峰村、岭兜村各30万元),已完成支出54.9114万元,结余资金5.0886万元。上述两笔资金共结余6.6187万元,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岭兜村、岐峰村竹木加工厂(三期)项目。
12、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3〕33号)文件,东洋乡周坑村鲜食李基地、淡李干加工厂及附属设施项目和周坑村鲜食李基地周边护岸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结算审计后结余资金 11.1830万元。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周坑村鲜食李基地周边护岸建设项目(二期)使用。
1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农〔2023〕33号)文件,盘谷乡官村村月子鸡林下生态养殖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现有结余资金2.2152万元,该村第七批驻村工作亦有剩余资金3.806万元。上述总计6.0212万元资金,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官村村右塆垱水渠灌溉拦水坝及水渠建设项目。
14、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樟财农指〔2023〕200号)文件,丹云乡下洋村生态农业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结余资金 4.1017万元,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下洋村2025年庭院经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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