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等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共150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每个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我局组织专家对剩余1家未批复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建设项目内容进行了评审,该农业经营主体根据评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符合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建设项目内容要求。
现将这1家经营主体建设项目补助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11月14日
监督电话:电影天堂 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
附件:电影天堂 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第二批建设项目补助方案
电影天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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