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陈善太(已故)房屋坐落于电影天堂 嵩口镇东坡村祖厝10号,因樟集用(1992)字第041524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由陈善太继承人陈金锋、陈林华共同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金锋、陈林华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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